贾敬龙,男,1986年出生,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北高营村村民。
2015年2月19日,因自己的婚房被强拆,持射钉枪将其所在村党支书何建华杀害 。11月24日,河北省石家庄中院判决贾敬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6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达对贾敬龙杀人案的死刑核准裁定书 。10月21日,斯伟江等中国学界和法律界人士起草《贾敬龙故意杀人案死刑停止执行申请书》,呼吁刀下留人 。11月15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将故意杀人犯贾敬龙执行死刑。
【沁园春·别】
贾敬龙
今当刑离,半梦消断,一往无前。
纵万般洒脱,玉石莹莹,清白颠覆,自有堪堪。
绛河澄澈,皓月婵娟,思凝眸。
哀空残月,待憔悴,或余日无多,肝胆涅槃。
世间何其涟滟,常愁余放风倚阑看,念香花幽草,犹忆偏爱,蛐鸣蝶舞,览尽风姿。
一任孤掷,贾在高营,惟是泯仇愧泽酬。但已矣,恨有幸人来,泪与君别。
2016年农历秋月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贾敬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贾敬龙因对2013年自家旧房被拆迁不满,即蓄意报复,购买射钉枪并进行改装、试验,时隔近二年,在2015年农历正月初一的村团拜会上将被害人何建华用射钉枪杀害,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贾敬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过程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贾敬龙的辩护权等诉讼权利。死刑核准裁定下达后,因被告人亲属及辩护律师提出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量刑再次进行审查,认为核准贾敬龙死刑的裁定正确,依法对贾敬龙执行死刑。
平头百姓面对拆迁有哪些选择?
(1)托关系走门路,获得额外补贴。
(2)画地为牢,当钉子户。
(3)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向前看。发展才是硬道理。
(4)暴力对抗,下下之策。不珍惜生命,留下的只是凄美的画面。